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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土墩墓的保護

時間:2015-06-30 10:05:55  來源: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與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生活越來越為國人所重視。除了從各種書刊、電視及網絡上獲得知識或者信息外,分布于各地的各類文物、遺跡以及越來越多的博物館、紀念館也日益走入人們的生活,并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土墩墓是商周時期江南地區重要的文化遺存。如果說高等級的貴族大墓是商周時期中原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表征,那么土墩墓即是此時期江南地區人類生存與社會發展的見證。
一、土墩墓簡述
“土墩墓”這一名稱始自1974年。是年冬,鎮江博物館對句容天王鎮浮山果園一號墩進行了考古發掘,在隨后刊布的發掘報告中便以“土墩墓”來稱呼此類不挖墓穴、平地起封并以硬陶與釉陶共存為特征的墓葬。雖說在1974年土墩墓才有一個正式的專屬名字,但是它們卻在此二十年前就已走入人們的視野,土墩墓于1954年首先在吳縣木瀆(今屬吳中區木瀆鎮)五峰山麓發現。
土墩墓廣泛分布于皖南、蘇南及浙北地區,而以蘇南的寧鎮地區最為集中。1987年鎮江博物館與華東師大地理系合作對鎮江及所轄之丹徒、丹陽和句容三縣市的土墩墓分布進行了遙感探測,當時遙感測定,該區域內共存在土墩墓3134座。除了集中分布的寧鎮地區,環太湖地區、皖西南地區及浙江的金華、紹興等地亦有零散土墩墓的分布。
鑒于土墩墓對研究商周時期江南地區的社會變遷的重要意義,故而愈來愈得到專家學者們的重視,研究成果也層出不窮。自1974年至2013年,寧鎮地區已進行了不下于20次的土墩墓發掘活動。在考古發掘活動的基礎上,眾多專家學者從土墩墓的源流、形制、營造、分期、族屬及其所反映的社會背景、禮樂制度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極大地推動了本地區商周時期社會發展的研究。
在取得豐碩的研究成果的同時,我們也意識到:對某一文化遺存的研究程度與對其破壞的程度是呈正相關的。土墩墓發現、發掘至今已逾半個世紀,在這期間,人們不斷更新著對江南社會發展變遷的認識。而今天,土墩墓的保護也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二、土墩墓的保護現狀及相應對策
歷經三千余年的風吹雨淋,土墩墓能夠以如此龐大的數量與如此廣的分布范圍展現于后人面前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然而我們又不得不面臨一個嚴峻的事實:土墩墓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消失。
根據1987年的遙感調查,寧鎮地區共有土墩墓3134座,句容境內有2162座。然而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數據(2008年),句容市轄域內土墩墓總數僅有652座。短短的20年間,1500余座土墩墓消失???,我想這樣觸目驚心的事實足以使我們文物工作者寢食難安。
筆者總結了一下土墩墓遭到損毀或破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自然因素
在句容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活動時,曾對古墓葬的自然損毀原因做過一個分析,分析結果認為水災是造成古墓葬損壞的主要自然因素,比重占49.64%,筆者認同這個分析。
句容市地處長江南岸,東距大海200公里,屬亞熱帶季風氣候,溫暖濕潤;地形上句容屬丘陵地區,域內河汊縱橫,共有大小河道40余條。每逢降雨時節,大量雨水從土墩墓集中分布的丘陵山地坡麓地帶奔流而下,對土墩墓造成嚴重的沖刷,這是造成土墩墓自然損毀的主要原因。
除水災之外,大風也是造成土墩墓損毀的原因之一。山麓地帶風力格外大,大風會將土墩表面的封土帶走,削減其高度,這對大型土墩墓中上層墓葬的損壞是致命的,歷時數千年,可能就被剝蝕掉了。
再者,野生穴居動物也能造成土墩墓的損毀,穴居動物對土墩墓的穿鑿或使土墩墓表面出現大的坑洞,或使土墩墓的內部出現中空,被穿鑿過的土墩墓在遭遇水災或者大風或者其他自然災害時更容易損毀而不復存在。
總而言之,自然因素對土墩墓造成的損毀是綜合的,單純的某一種自然災害在短時間內都難以對這實心的大封土堆造成致命的破壞,但是各種因素綜合起來,再加以時間,對土墩墓的破壞就很明顯了。
(二)人為因素
若非在自然條件極端惡劣的地區,人為因素始終是各類歷史遺存消亡的主因。
1.生產活動
首先是農業生產活動,即農業耕種。農業用地講求的是規整、平坦,任何阻礙農業生產的障礙物都會被慢慢平整,有著高大封土的土墩墓自然難逃厄運。據記載,在文化大革命農業學大寨的土地平整運動中,好些地方出土的印紋硬陶與原始瓷器用船裝。
其次是手工業生產活動。土墩墓外形規整、體型龐大,封土又松軟純凈,非常適合燒窯。于是不少地方的農民就將土墩墓中間挖空來做燒磚的窯,挖出的土就用來燒磚。這樣挖空的土墩墓與被平掉的土墩墓在結果上是一致的,即土墩墓遭到徹底破壞。
2.日常生活活動
除了在生產活動中對土墩墓造成損毀之外,人們日常的生活也會對土墩墓早成嚴重的損壞。在農村埋葬故去的親人一般會講究“風水”,于是高大的土墩墓就被看做是自然的地表隆起而當做了“風水寶地”。
過去農村要存儲食物或者其他材料時,會挖地窖。高大的土墩也往往成為優選,于是土墩墓的封土便被打得千瘡百孔。在已發掘的土墩墓中,窖洞隨處可見。
高大的封土堆也往往成為鄉民建屋砌墻的泥土來源。稍微講究技巧的鄉民會從一面挖土,留著其他面做墻體。待房子建好了,土墩墓也就挖空了,在挖空的土墩上架一個頂,再做一個柵欄,一座土墩墓就變成了畜、禽圈。
3.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指房屋、道路、河渠的修建,這也是造成土墩墓迅速消失的最大因素。能夠進行科學的考古發掘已是無奈中的優選,但是依舊會有相當一部分的土墩墓還未及考古發掘就消失了。
此外,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建設也向土墩墓保護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4.盜掘
經濟利益驅使一小撮不法分子對土墩墓進行盜掘,盜掘現場令人觸目驚心:有的土墩墓從封土的頂部往下被掏空,有的則從側面被挖空。還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也是筆者在實地勘察中發現的:在建設過程中,施工方會為了避免考古發掘給其帶來的資金與時間的損失而惡意損毀土墩墓。有的是將土墩墓推掉一部分,有的是整體推平,更有甚者不僅將封土摧毀,還要在原址挖一個巨大的坑。殘存的土層清晰可辨,破碎的陶片散落一地。
針對轄域內土墩墓屢遭損毀的狀況,句容市也提出了許多對策,做了許多工作:
1.積極申報國家文物保護單位,落實文物保護責任
句容市文管辦針對本地實際情況,積極為土墩墓申請文物保護單位,以求得到相應的政策保障與資金投入。截至2014年5月,句容共有國家級文保單位一處:春城土墩墓群,鎮江市級土墩墓文保單位二處:浮山果園土墩墓群與大路口土墩墓群,句容市級土墩墓文保單位兩處:下袁土墩墓群與楊塘崗土墩墓群,除此之外,尚有句容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237處。
對于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句容市文管會已樹立相應標識或界樁,劃定了保護范圍,并與各土墩墓(群)所在地相關部門達成保護協議,聘請了文物保護專員,對土墩墓進行定期巡查。
2.加強文物執法,嚴厲打擊盜掘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破壞文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有明確規定。20世紀90年代以來,針對日益猖獗的盜掘行為,句容市文管會會同執法部門、司法部門進行了嚴格的文物執法行動,有效打擊了盜掘的囂張氣焰,使更多的土墩墓免于被盜掘的厄運。
3.與相關政府部門聯動,密切關注基礎設施建設活動
鑒于土墩墓的大規模破壞多是由于基礎設施建設而引起,句容市文管會便與句容市規劃局、住建局等單位建立了聯動機制,派專人常駐相關單位。對于新開工或即將開工的建設工地事先予以考古調查與文物保護測評,使文物保護工作走在工程建設之前,防患于未然。
三、對今后土墩墓保護工作的思考
如今文物保護越來越得到社會的關注與重視,無論是文物立法還是文物執法都有了長足的進步,這是值得欣慰的地方。但是文物保護的形勢仍不容樂觀,基于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不成熟的思考:
1.做好土墩墓的甄別工作,并予以精確定位
要做好土墩墓的保護工作,首先要做的是確定土墩墓在哪里。這就要求文物工作者不辭勞苦,到田野現場去實地勘察,并且走訪當地群眾,對大型的封土堆予以仔細甄別。在實地調查中,我們從在附近居住的長者那里得知,有的大封土堆并非土墩墓,而是集體生產年代因挖塘車水而堆筑的高臺。
在經過認真仔細的甄別之后,還需要對每一座土墩墓進行精確的定位,并畫出位置示意圖,以便于后來人快速查找。同時,在土墩墓上做好相應的標記,注明是文物點或者文物保護單位。
2.提高文物工作者與廣大人民群眾的認識水平
土墩墓是商周時期的歷史文化遺存,是古人身沒后的安息之地,也是一筆寶貴的文化遺產。后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護,以將其再傳于后代,不使其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損毀殆盡。文物工作者須有這樣的認識與覺悟:文物工作并非整日無所事事,肩上擔負的職責乃是保護、解讀各類歷史文化遺存,曉之于大眾、傳之于后世,是千百年文化傳承的偉大事業。
文物工作者固然是文物保護的骨干,但最根本的還是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在調查中,有群眾告訴筆者:大土墩子里有金盤、銀碗等能夠發財的寶貝,并且有好多人挖出來過。這樣的說法流傳不可謂不廣,危害也十分大,而其實土墩墓里埋葬的只是硬陶器、原始瓷器等經濟價值不甚高的器物。因此將真實的情況告知于眾,使人們放棄挖寶發財的想法非常有必要,同時將土墩墓背后的文化意義宣之于大眾,激發人們對保護土墩墓的責任感與使命感。
3.整合文物執法力量,繼續嚴格執法
文物執法是落實文物保護工作的關鍵環節,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以句容市為例:句容市負責文物普查與管理的單位是句容市文管會,但是文管會并沒有相應的執法權。執法隊隸屬于句容市文廣體育局,與文管會同級別,所以在出現需要文物執法的情況時,文管會只能選擇報警或者報告文化廣電局,等待執法隊前來執法,而不能迅速有效地進行執法,當執法隊的文保意識淡薄時,就更降低了文物執法的效率。所以,我們考慮是否可以整合一下文物執法力量,使文物的監管與執法合二為一,提高執法者的文保意識,建設一支高效、高素質的文物執法隊伍。同時,促進文物執法與輿論、公安系統的有效對接,建立高效的聯動機制。
嚴格執法不僅要針對猖獗的盜掘,還要注意故意損毀土墩墓的行為。損毀土墩墓的微小代價使得許多不法分子敢于明目張膽地損毀土墩墓,所以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更需提高警惕。
4. 創新土墩墓保護體制,鼓勵社會參與
土墩墓的保護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的工程,需要持續不斷地投入足夠的財力、人力與物力,目前以政府部門為主的方式的局限性越來越突出。為了更有效地保護土墩墓,必須有效整合各種資源,積極引導社會資源參與到土墩墓保護的活動中。
土墩墓不能單純的封閉保護,也要與經濟社會的發展有效結合在一起。在不對土墩墓造成破壞的情況下,可適度予以開發:保護與開發并行,以開發帶動保護,保護促進開發,形成一個良性循環,更加促進土墩墓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小結
作為重要的歷史文化遺存,土墩墓理應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土墩墓的保存狀況堪憂,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消失。針對嚴峻的形勢,雖然已有許多政策和措施正在實行或者準備實行,但是遠遠不能滿足土墩墓保護的需要。這需要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意創新文物保護體制、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廣大文物工作者與社會公眾的文物保護意識,以更加認真細致的工作來加強土墩墓的保護。

 

先吳文化博物館   劉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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